清算方案
关于清算方案三篇
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,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,方案是书面计划,具有内容条理清楚、步骤清晰的特点。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清算方案3篇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清算方案 篇1
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,制定如下清算方案:
一、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。
二、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(二)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
(三)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;
(四)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;
(五)清理债权、债务;
(六)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;
(七)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;
(八)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,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。
三、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
四、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,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支付清算费用;
(二)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;
(三)缴纳所欠税款;
(四)清偿公司债务。
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,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。
五、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,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,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。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,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。
六、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
清算方案 篇2
由于我县学校布局调整,县内三所小学需要撤并,所迁移的'财产品种多、件数多、金额多,分散于不同部门、不同人员的管理范围,为了尽可能避免学校财产流失,特制定以下方案供领导参考。
1、教育局应该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,督促指导学校财产清算。
2、学校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,把财产分成:教学仪器财产、办公类财产、生活类财产,由不同的组员负责造册登记。
3、为避免一些私人借用没有归还的财产漏掉登记,建议财产清查完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。
4、公示完毕后,由教育局相关部门决定哪些物品搬迁到新学校,哪些留下在原学校。
5、把搬运工作交由专业公司负责,由原初中清查小组现场移交给搬运公司,搬运公司按要求打包运到目的地后按要求摆放好,需要上架的上好架,需要安装的安装好。
6、搬运完成一所学校,由教育局相应财产清查小组验收清点好物品后,再进行下一所学校的搬运。
7、财产设备移交要承接有序,负责保管的人员要对移交清单签字,接收人员与搬运公司人员也要签字。
8、设备及各类财产物资进入学校后,要重新造册登记,登记好来源是哪所学校,然后进行入库上架。
清算方案 篇3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股东会决议清算,特制定如下清算方案:
一、自股东会决议清算之日起成立清算组,清算组由***组成。
二、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清理公司财产,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(二)通知、公告债权人;
(三)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;
(四)清理债权、债务;
(五)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。
三、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。
四、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支付清算费用;
(二)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;
(三)缴纳所欠税款;
(四)清偿公司债务。
五、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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